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

详情

智能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2018-05-28    来源:

智能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子课题一:智能投顾与法律问题开题研讨会

 

随着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发布,我国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其中,“智能金融”被作为“加快推进产业智能化升级”层面的重要一环。“智能投顾”作为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应用之一,备受关注,亦引发了一些现实问题和制度问题。而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框架,开展与人工智能应用相关的民事与刑事责任确认、隐私和产权保护、信息安全利用等法律问题研究,建立追溯和问责制度,明确人工智能法律主体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不仅是《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要求,也是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应用规范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在此背景下,365体育直播365.tv成立专项课题“智能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5月19日下午,365体育直播365.tv与百度公司共同举办了子课题一:智能投顾与法律问题开题研讨会。来自高校、科研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公检法等部门的专家齐聚一堂,共同对智能投顾的概念、模式及法律关系,智能投顾的风险种类、成因和特征,国外智能投顾监管制度与政策,智能投顾的法律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讨论。

 

 

 此次开题研讨会,由365体育直播365.tv院长、博士生导师李爱君教授主持。

 

 

课题组报告

李爱君教授从课题设立的背景、研究价值、研究目标与宗旨、研究的思路和框架等方面,就总课题“智能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进行汇报。李爱君教授提出课题的研究是智能金融发展对法学研究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现实需求,并着重介绍了研究思路,以及计划开展的六大子课题,分别是:(1)智能投顾与法律问题研究;(2)智能金融的风险与防范;(3)智能金融监管的科学化与法治化;(4)人工智能时代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5)智能金融行为的法律适用;(6)智能金融行为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方宇菲博士就子课题一:智能投顾与法律问题”作开题报告,着重介绍了课题组现有的研究成果,提出智能投顾对我国监管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投资者保护的挑战,二是新产生的风险如何有效防范,三是现有的法律制度如何更好地适用。

百度金融政策研究院刘凡副院长以百度公司的实际业务为例进行汇报,指出人工智能中的两大关键是数据和算法,但是我国关于这两个关键点的制度环境和监管环境尚不明朗,成为阻碍人工智能在金融服务中落地的最大问题。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院赵鹞博士以“财富管理中的智能投顾”为题进行报告,从金融学的专业角度介绍了欧美的智能投顾运作模式,分析了财富管理中智能投顾存在或可能引发的问题。

 

 

议题一:智能投顾模式与风险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申诉(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委员宋茜女士从商业实务的角度角度介绍了智能投顾的应用。

宜信财富董事、总经理王福星先生则介绍了宜信投米RA的模式,提出做一个好的智能投顾必须具备跨资产、跨区域、理性化、个性化、全数字、全天候、便捷性、全透明、低成本九大特征,同时,这九大特征也正是智能投顾面临的主要业务风险。

腾讯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刘建副主任针对前几位专家的报告和发言提出了两点思考,第一,智能投顾的有效性应该以市场的选择抑或监管机关的许可为标准;第二,智能投顾中的部分风险是由于人的客观认知能力导致的,监管规则是否能够解决这类风险。

议题二:智能投顾的法律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提出智能投顾是一类基于在线算法,通过创新技术为客户提供具有自由裁量权的资产管理服务,并总结了目前中国的“智能投顾”存在的三种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研究所阮齐林教授认为“智能投顾与法律问题”这一课题的研究具有前瞻性,在进行法律问题研究时应把握好人工智能与传统计算机工具的质变节点,才能更好的理解它对传统法律问题带来的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法商系主任李建伟教授从商法角度探讨了人工智能给商事法律带来的挑战。他指出我国的市场现状是“未信先富”,即市场经济总量很大,但有关信义义务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智能投顾时代可能会给信义义务带来更大的挑战。

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周昀教授指出,人工智能是一把双刃剑,在具体法律关系里面,首先要判断人工智能的法律定位,这将直接影响到法律关系中责任承担方的界定。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的周长玲教授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展开探讨。她指出智能投顾中必然会产生智力成果,该智力成果的权利归属确认问题是目前知识产权领域的讨论热点。

宜信法律合规部莫丽梅总监认为智能投顾是是我国普惠金融战略的重要部分,具有社会价值。呼吁监管部门能够对信息披露义务的界定、进行人工干预的情形及后果、风险隔离等关键性的内容作出指引。

议题三:智能投顾的监管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副巡视员、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张韶华女士肯定了对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展开监管方面的研究的重要性,认为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应用所产生的风险既涉及微观风险也涉及宏观风险,既涉及到微观审慎监管也涉及宏观审慎监管。

最后,李爱君教授就监管机构、学界、实务界的专家对“智能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课题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此次开题研讨会上,来自监管机构、学界及实务界的各位专家学者各抒己见,针对智能金融、智能投顾及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为课题的研究工作贡献了宝贵的建议和智慧,为该课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